Tel: +86-18666210029 Email: 2881674230@qq.com
新能源汽车海运出口流程
01 申报前准备
出口前,外贸人要了解出口国家或地区对汽车产品的相关法律、法规等规定,确保出口产品符合相关安全、环境保护、节能等领域的强制性技术要求——汽车技术法规及产品准入管理体制(包括管理机关、流程等)。
舱单传输人在办理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。
03 货物申报
根据海关总署规范申报要求,提供箱单、发票、合同电子文本,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,汽车出口适用于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,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出口报关地和出境口岸。(纯电动车不需要申领出口许可证)
04 货物运抵
当新能源汽车全部运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,相关场所经营人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达报告。接到报告后,海关即可办理货物、物品的查验或者放行手续;同时,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反馈相关信息。
若报关单在口岸地被布控查验,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会告知企业货物需查验;接到通知后,企业到口岸地海关查验部门办理查验手续;口岸地海关根据企业申请安排查验计划,按查验指令实施查验,查验完毕后录入查验结果。未见异常,车辆即放行。
05 货物放行
货物放行分有查验和无查验两种情况。无查验的,H2018系统根据电子运抵报告完成报关单自动放行操作。有查验的,则根据查验结果确定后续处置方式。
(1)查验正常的
由查验地海关录入查验处理结果,H2018系统自动完成放行作业。
(2)查验异常的
由申报地海关进行查验后续处理,若可以放行,申报地海关录入综合处置结果完成放行作业。
06 装船出口
海关完成报关单放行后,企业凭海关电子或纸质放行凭证到监管场所办理货物出运手续。
07 结关
货物出运后,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报关单进行自动结关。
联系人:向小姐
手机:+86-18666210029
电话:+86-18666210029
邮箱:2881674230@qq.com
地址: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聚福福发工业园B3栋1楼107-113